Friday, January 09, 2009

買賣價金信託履約保證

「買賣價金信託履約保證」是一種不動產交易安全的機制,將買賣價金以信託方式管理,確保買賣雙方就買賣價金的給付或返還安全無虞,並由建築經理公司(建經公司)負責流程審控與代書管理作業,並負擔價金保證的責任,可以有效防止一方的惡意或意外情勢所造成他方價金權益的損失,增進買賣過程的順利與安全。

一般來說,簽立買賣契約後,若發生可歸責賣方之因素,以致無法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及完整點交房地產、並解除買賣契約時,即由建經公司將買方已給付之價金返還給買方,確保買方在依約履行、卻未能取得房地產時,可完整取回已支付之全部價金。

以我的經驗來說, 這句話真的很令人安心, 也很切實, 不過就如同條文中的說明一樣, 只有在未履行時才有保障, 如果事有一點小瑕疵, 那可能還是要自己處理. 

我買房子的時候就發生了, 車位沒有產權的問題, 而且是機械式上下的車位, 車子停好後, 將機械規定位, 上方的車位與路同高(等同一個平面車位), 而下方的車位呢, 則是在地下, 所以說呢, 上方的車位是比較方便的, 而交屋前仲介及賣方, 都說她們的車位是上方, 到交屋的那一刻, 卻說沒有產權, 而我去詢問社區的人了解一下狀況, 大家都說, 社區的機械式車位是沒有分上下的, 是共同持有, 先到先停, 不然就是雙方協調, 輪流使用上下車位.

這樣的結果, 造成我的貸款已經撥出, 可以車位產權有問題, 我堅持不交屋, 我的想法是, 折扣10~20萬的價差, 不然就是不要買了, 但仲介, 賣方卻都不理我, 很像要一直拖下去, 這樣對我而言是很重的商害, 因為房貸現在已經開始算利息了, 所以我就找上 「買賣價金信託履約保證」公司, 詢問要怎樣處理, 我是否可以不要買了, 對方的客服被我搞的不知道要怎樣應付, 最後由她們的律師和我說, 答案是不可以 : 「因為這樣的事情只可以列為交易的小瑕疵, 但合約一樣可以履行了, 我一樣有一棟可以住的房子, 房子本身也沒有任何安全上的顧慮, 不足以構成不履約的條件, 但未方遲遲不出面處理, 但您可以依據條約請求延遲交屋的賠償每日X金額」. 這就是我的實際經驗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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